中国法院新闻讯(郎桔)近日,四川省南溪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走进南溪区长兴镇长春村,在农家院坝公开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为乡村群众提供司法便利,促进乡村家庭和谐稳定。
赵某(女)与刘某(男)系夫妻,双方共同生育了三名子女。刘某于2008年因交通事故致多重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家庭重担主要由赵某及刘某父母承担。现刘某的父母年近70周岁,丧失劳动能力,子女尚未成年,刘某也需要照顾,赵某感到家庭负担太重,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离婚后另行组建家庭。
涉案家庭的家庭成员大多缺乏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若本案的婚姻家庭问题不能妥善处理,可能引发老年人赡养、子女抚养以及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为了修复和挽救原被告陷入危机的婚姻,考虑到刘某行动诸多不便,家事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刘某家中进行巡回审理,并邀请了担任家事调解员的乡村群众及当地村干部到庭参与调解。在庭审中,家事法官从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出发,通过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家庭成员彼此关心、相互帮助的家庭美德,倡导良好的乡风民俗,鼓励赵某勇于克服困难,坚守结婚时的初心。经过家事法官和家事调解员的真诚说理和劝导,赵某表示愿意继续努力改善家庭困境,维持婚姻家庭关系。庭审结束后,家事法官针对原被告面临的实际困难,向相关单位和组织提出了帮扶建议。
据统计,南溪法院家事案件中涉农村地区的占比约80%,其中以农村离婚案件数量最多。针对因经济困难、外出务工、家庭成员矛盾等陷入危机的婚姻,在处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村风俗和生活习惯,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南溪法院将家事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到南溪十数个乡镇巡回审理家事案件30余件,着力加强修复和救治家庭关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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