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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利益无小事 法官调解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刘蕾)10月20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民工劳务讨薪案件。

  “我们今天8个人来,我们要起诉包工头张某,辛辛苦苦打工赚的钱还没有支付给我们,家里全靠我们打工养家,建筑公司负责人杜某某说已经把钱打给张某了,可张某也不给我们支付劳动报酬啊,请法官帮帮我们吧。”于某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窗口诉说着,眼神焦急,情绪激动。

  经法官了解,2021年5月,包工头张某雇佣于某等8人为某建设公司负责人杜某某在汪清林业局某林场承包的工程进行房屋修缮,经过了五天的施工,张某迟迟未支付农民工们劳动报酬,声称是由于杜某某未向张某支付全部的工程款,所以张某自己也无法支付劳动报酬。于某等人多次讨要报酬未果,无奈之下,便到法院求助。

  群众利益无小事,法院始终坚持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就是在保护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群众排忧解难。

  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法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多次与双方单独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调解室进行调解,还邀请了杜某某一起参与调解,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了解情况,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另一方面可以让承包人认真重视农民工讨薪的问题。

  法官耐心为农民工讲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涉及的法律程序,用简单明了的方法为8名农民工讲述了解此次调解的法律效应,使农民工们对此次调解内容安心踏实,心中的“愁”得以放下。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是包工头张某没有完成全部的工程,承包人杜某某便没有支付张某全部的工程款。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历经了二个多小时,法官既解决了农民工薪资问题又解决了杜某某与张某的矛盾。随后,双方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就薪资支付的问题全部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杜某某同意支付一半的工程款与张某共同偿还于某等8人工资款。至此,农民工欠薪问题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司法理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最短的时间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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